从国外媒体处获悉:周三,美国苹果公司的的一个官司对手宣布,已经就iPod播放器侵犯专利权的官司达成了和解,苹果公司将向他们赔付一千万美元。
这家原告名叫Burst(网站Burst.com)。该公司说,在苹果支付一千万美元之后,他们将会获得该公司多项专利授权,但是不包括有关数码摄录机的四个专利。扣除掉律师费和相关费用,这家原告实际拿到手的资金为460万美元。
另外,这家公司表示,未来将不会就视频摄录方面的专利起诉苹果公司。
在起诉书中,这家公司指控苹果公司的iPod等产品侵犯了他们的四项专利,专利和视频和音频文件的压缩技术有关,相关技术使用在了iTunes、iLife、QuickTime以及iPod播放器中。
2004年,这家公司曾经要求苹果公司向他们申请专利授权,称他们的技术是iPod播放器的核心。去年一月份,苹果公司将Burst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法庭将他们的专利判为无效,并声明苹果没有侵犯专利。去年四月份,Burst公司反诉。并最终导致了日前双方的和解。
去年,Burst公司已经和微软公司就类似的专利官司达成了和解,微软赔偿了六千万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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